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农机局
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农机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

      根据区委、区政府统一部署,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要求,我们结合水利农机系统开展的"争三优、创五好"和全区开展的"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"活动,精心组织,广泛发动,扎实推进,使政务公开工作在水利农机系统得到了较好的落实。

  一、领导重视,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

     工作中,我们充分认识到,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,要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,不走过场,必须着眼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,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。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今年4月份,我们根据有关人事变动,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,其中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周有平同志担任,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;监督小组组长由局纪委书记毛国庆同志担任。下发了《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农机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见》,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原则、内容、形式等。同时,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股室和人员,强化"一把手挂帅、副职领导具体抓,责任到科室,落实到人头"的工作机制,形成纵到底、横到边、上下联动、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。工作中,由办公室牵头,水政水资源股、工程管理股、农村水利股、农机管理股等有关科室分工合作,密切配合。各下属单位按照区局要求,结合实际,积极实施,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,整体同步推进。

二、规范公开内容,创新公开形式,建立健全制度

     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,就是为了让群众及时了解的掌握政府的各项重大政策、发展规划、目标措施以及政府为民办事的事项,为民利民便民的措施等。一是规范公开的内容。按照区委、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,基本做到了除党和国家秘密外向社会和群众公开的事项都予以公开。目前公开的内容有:水行政许可和农机监理办事条件、办事依据、办事程序、办事时限、办事结果、办事纪律和监督办法;水利农机规费的征收标准;《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农机局服务承诺》等。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实行公示上岗、持证收费;并做到办事示意图上墙、办事内容上墙、办事依据上墙、办事纪律上墙、有公开栏、举报箱、举报电话。政务公开的内容基本上涵盖了水利农机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。二是采取多种公开形式,针对不同的政务公开内容,为了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,重点抓住一年一度3.22"世界水日"和"中国水周"的契机,采取领导专题讲话、放宣传气球、打滚动电视字幕、下乡设宣传台、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,广为宣传。三是建立健全公开制度。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、科学性、合理性和可靠性,我们形成了一系列政务公开管理制度。将需要公开的事项提出研究,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。在公开的基础上,我们还制定了定期回访制度,由相关部门根据公开的内容,深入基层,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效果。

三、强化监督机制,确保公开效果

     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的效果,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,我们还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,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工作制度,定期对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一是设立举报箱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我们在各有关单位设立举报箱,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处理投诉事件。二是实行领导接待日和信访接待制度,面对面接受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监督。每个接待日都有值班领导参加接待,对反映人提出的合理化批评建议、投诉等,由分管负责人责成相关部门制定落实整改措施,及时整改到位,实行责任明确,责任人明确,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,向当事人说明情况,直到当事人理解支持为止。三是实施责任追究制度,如因政务公开工作造成损失和影响,或因工作、接待投诉、整顿等不到位的,将视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四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
一是要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;二是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;三是要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;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;五是要继续强化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职能。

近年来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,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,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。今后,要针对薄弱环节,采取积极有效措施,切实加以改进,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,为我区加速实现"四个倍增"、力争"一个提前",争做扬州两个率先先行区,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水利农机支撑。

[发布时间:2005-10-1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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